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
函類別:公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
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01301942號

附件: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

主旨:訂定「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。

公告事項:訂定「小包裝食品免一部標示規定」如附件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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