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:公告 發文日期:109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091302628 號 附件:散裝食品標示規定 主旨:訂定「散裝食品標示規定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。 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。 公告事項:訂定「散裝食品標示規定」,如附件。 檔案下載 散裝食品標示規定逐點 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公告 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問答集 - 文章出處 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