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稽查重點除包括食品業者登錄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、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(HACCP)、使用原料來源及使用情形、原料驗收及自主管理、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、產品銷售流向等,另抽驗加工蛋品及原料蛋分別檢驗鉛、銅含量、防腐劑、蘇丹色素、一般食品衛生標準或動物用藥殘留等。
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,製作皮蛋及鹹蛋之場(廠)區環境衛生、人員操作及倉儲管理等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。如果經衛生單位查獲不符GHP的缺失,經要求限期改正而屆期沒有改正,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及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;另原料或成品如經檢出不符法規標準,將依法處辦。
- 文章參考 -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4&id=t589630